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传来消息,为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更好服务青海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青海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15条金融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绿色低碳金融服务体系,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强化绿色算力产业融资保障,促进信贷资源绿色配置,推动绿色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开展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绿色金融资金跨境流动和汇兑;深入推进碳账户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区域碳普惠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碳账户挂钩的金融产品;推动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有效衔接,建立转型金融项目库,开发转型金融产品,支持高排放行业和项目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方案》明确,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加快研发更加适应高原绿色低碳发展的特色保险产品;加大绿色低碳企业培育孵化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探索开展金融机构碳核算工作,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加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核查及数据质量管理,探索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交易;加强绿色金融监管,增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能力;深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支持开展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加强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记者 郭靓)